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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0日 | 标签: ,

“人总是迫使自己进入某一种具体的存在状态。”

      如果说此一判断是正确的,那么,重要的便不是这个判断本身。如果人总是迫使自己进入某一具态存在的话,我们必须对此一判断的两端进行考察,即,在进入某一具态之前,人是否有一个特定的存在方式,人是通过何种方式进入某一具态存在,人进入此具态而非彼具态的原因是什么,人是自我迫使抑或是被迫;在进入某一具态之后,人所进入的此一具态对于此人的意义,是预定的还是后定的,人是否可以更换存在具态,以进入另一具态,以及,此一更换可否由人自身控制。

      具态存在之前的特定存在方式,如果它实存的话,那么它将是一个具有多种潜在可能的非具态存在,因此它向着任何具态存在方式敞开,但此处仍有一问题,即此潜在可能性是开放的还是限定的,即此潜在可能性是无限可能性还是有限可能性。此问题暂不讨论。

      人进入某一具态存在的方式,这里要讨论的是原因或者理由,以及对某一具态存在的选择究竟是否是所谓理性的,人究竟是先随机的,或者在某种非理性(而非反理性)冲动下进行了选择,然后再去为此选择寻找合理化的理由以及借口,抑或是经过了所谓理性的考量,再进行选择?抑或是两种情况兼而有之?此问题与后面几个问题实不可分。本文开头的判断所声称的“迫使”亦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果说是自我迫使,那么是理性自我迫使非理性自我进行选择,还是非理性自我迫使理性自我进行选择?抑或两者都可能发生?(此处假设人之思想有理性与非理性两部分构成,然而实际上这两者的界限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明确)若非自我迫使而是外界迫使,那么人在此一外界强迫力量的存在下,是否可能以及如何保有选择的可能性?是否始终存在不同选项(即便是有限的),即便是在极端的强迫状态下?

      具态存在对于人的意义,如果是预定的话,那么可以说是此人因为此一具态比其他具态存在有更强的意义而选择此一具态存在,此为意义先在,人根据意义选择;如果是后定的话,那么可以说此人在一未考虑意义的状态下选择某一具态存在,然后再赋予其意义(包括合理化意义),并使其与其他未选具态相比,具有更大的意义,以维持当前的存在方式。

      那么,人是否可以更换具态存在方式,此一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然而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更换,此一更换对人又将产生何种影响?此更换过程本身仍然面临着上述几乎所有问题,毕竟,人更换存在方式的过程可以视为从一个具态存在脱离,回归潜在性,重新进入另一种具态存在的过程。然而此一过程仍然值得商榷,人的潜在性非具态存在此一存在方式是否实存?抑或只是一个假设?是否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已经被迫进入某一种具态存在,此后的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具态之间转换?

      然而出生之迫使,实非本人可控制之事,但吾人以为,有必要设定一非具态存在以作为人之存在根本而不管此状态是否实存,此一设定将保留人总能进行选择的可能性。

      另外,此处的“人”又指什么?何种存在等于人的存在呢?

      提问总多于解答。求索,求索。

  1. 2009年8月25日13:28

    悄悄地路过,美美地祝福!